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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网格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侵犯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阻碍网格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者对网格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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