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六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市、区 绩效管理.推动网格联动部门及时下沉网格解决问题,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 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统一网格员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街道 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 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 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 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街道.乡镇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第二十九条 县 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员额管理.动态补充机制,提高网格员管理服务能力,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 在街道,乡镇。等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三十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网格管理服务、营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