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六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市 区、绩效管理。推动网格联动部门及时下沉网格解决问题,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统一网格员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街道 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第二十九条,县、市.区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员额管理。动态补充机制,提高网格员管理服务能力,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在街道.乡镇 等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宣传 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网格管理服务.营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