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六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应当纳入市 县,市 区、绩效管理。推动网格联动部门及时下沉网格解决问题、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 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统一网格员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 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 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第二十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员额管理、动态补充机制、提高网格员管理服务能力.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在街道.乡镇,等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方积极配合 主动参与网格管理服务。营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