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六条 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市,区 绩效管理、推动网格联动部门及时下沉网格解决问题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 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统一网格员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 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 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第二十九条,县,市 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员额管理,动态补充机制、提高网格员管理服务能力,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 专职网格员,在街道,乡镇,等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引导社会各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网格管理服务、营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