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 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六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应当纳入市 县 市 区。绩效管理,推动网格联动部门及时下沉网格解决问题,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统一网格员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 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 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第二十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员额管理。动态补充机制,提高网格员管理服务能力。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在街道 乡镇,等事业单位招聘 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网格管理服务.营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