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村 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管理服务单元、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 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 学校.医院、园区 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 第八条、网格由县 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边界清晰 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第九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不得另行划分网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在网格建立党组织 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个网格建立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 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 第十一条,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 网格员、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 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网格长由社区。村 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 反馈 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社区。村、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 单位,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 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 第十二条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 区域范围 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三条,网格长 网格员的选任配备.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 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