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村、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管理服务单元、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学校 医院,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 第八条.网格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 规模适度,边界清晰,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 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 第九条。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不得另行划分网格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在网格建立党组织 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个网格建立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 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第十一条.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网格员.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 网格长由社区,村 党组织。居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反馈.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社区,村。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 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 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单位 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 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 第十二条,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 区域范围,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三条.网格长,网格员的选任配备,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