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网格 是指在城乡社区,村、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管理服务单元 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 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学校,医院.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 第八条 网格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边界清晰,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 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第九条,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不得另行划分网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在网格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个网格建立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 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第十一条、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网格员 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 网格长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 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 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反馈 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社区。村 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 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 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第十二条,街道 乡镇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 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 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 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三条。网格长 网格员的选任配备 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 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