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七条.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村,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管理服务单元 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 学校,医院。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第八条,网格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 规模适度 边界清晰 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 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第九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 不得另行划分网格、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在网格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个网格建立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 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 第十一条、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网格员 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 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网格长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反馈、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退休党员,社区。村,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 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第十二条、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 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三条.网格长、网格员的选任配备,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