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七条.本条例所称网格 是指在城乡社区 村。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管理服务单元。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学校 医院。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第八条、网格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边界清晰、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第九条、有关部门,单位 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不得另行划分网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在网格建立党组织 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个网格建立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 第十一条,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网格员,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网格长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反馈,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 社区 村 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 第十二条。街道 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 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 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三条.网格长,网格员的选任配备、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 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