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民族团结进步第五十一条、自治区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把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第五十二条 自治区全面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 中华民族 中华文化 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巩固和发展自治区民族团结大局,第五十三条。自治区围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 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第五十四条.自治区坚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完善政策举措 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 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 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第五十五条,自治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 进网络等各领域。第五十六条,自治区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第五十七条、自治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 传承好各族人民始终心向党.心向党中央的红色基因.传承好各族人民识大体 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