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经济建设第十条,自治区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 加快建成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夯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第十一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能源 化工,建材,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生物医药 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 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 第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新能源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 规范化管理,加大稀土利用科技攻关力度 加快推进,稀土.协同创新,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第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种业振兴,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牧业、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做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成供给保障能力强。产业链韧性强.科技装备支撑强 新型经营体系强、绿色发展水平强的农牧业强区。第十五条、自治区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 拓展欧洲、东北亚,中西亚等国外市场。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服务和促进国家向北开放。第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把乡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幸福家园,第十七条。自治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八条 自治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