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经济建设第十条。自治区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建成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夯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第十一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能源,化工。建材 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生物医药 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 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第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新能源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加大稀土利用科技攻关力度、加快推进 稀土.协同创新 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第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种业振兴.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牧业.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建成供给保障能力强、产业链韧性强,科技装备支撑强,新型经营体系强。绿色发展水平强的农牧业强区 第十五条,自治区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 拓展欧洲。东北亚,中西亚等国外市场.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服务和促进国家向北开放.第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 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把乡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幸福家园.第十七条,自治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八条,自治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