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 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 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 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第四十八条,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 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 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