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 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统筹生活 生产、生态用水 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 主要支流、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 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科学核定载畜量 防止草原过牧、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 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 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 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 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治沙 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 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