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 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 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 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 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 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第四十八条.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 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 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 持续性、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