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 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 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 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 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 水环境 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 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 全力打好.三北 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 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