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 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 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 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第四十四条、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 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第四十七条。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 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 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第四十八条,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全力打好 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 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