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社会建设第三十二条。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社会事业.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推动全区各族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三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创业政策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强化就业兜底帮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第三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数字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第三十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各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分级诊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第三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健全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区适老化改造 发展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乡村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第三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参保扩面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群众突发性 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力度.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 老人,残疾人以及城市困难群众关爱服务 实现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全覆盖。第三十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范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组织运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信访代办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第四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提高沿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推进,数字边防 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提高边境防卫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