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社会建设第三十二条。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社会事业,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推动全区各族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三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创业政策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强化就业兜底帮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三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数字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第三十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各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分级诊疗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健全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适老化改造、发展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乡村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第三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参保扩面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群众突发性,紧迫性 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力度.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 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城市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实现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全覆盖,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规范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组织运行 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第三十九条、自治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信访代办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第四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提高沿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推进。数字边防、智慧边防 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提高边境防卫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