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 shaft.sinking and。drifting,of。coal。mineGB,50213.2010,2022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 第1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7月27日局部修订说明,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在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修订吸收了近10年来在煤矿井巷施工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特别是高强度混凝土的使用经验,以及一批新标准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标准、2、补充完善了井巷工程混凝土标准试件的检验标准.3 增加了E、0、4,4。原表G,0,2变成了表G。0 3.增加了表G。0,2.本次局部修订共24条,分别为3 0,2,8,4.1 8 4,2,9,3,2 9 3,5.9,3,6、9 3,7.9,4、5。9、5.13.14,3、3、16 2。16 5。表B,C 0。1.C。0、2.D.0。2.E。0。1,E,0、2,E.0,4,F。0,4 G.0 1。G 0。2.G、0、3。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 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兖州集团济三煤矿,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代东生,袁兆宽,刘培年,沈慰安 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葛仁国,陈文豹。张永城,鲍巍超,龚维东。李功洲,陈耀文,杜勇 孟凡良。钱会军、单卫雪 杨开艮.吕广同.程志彬、张彦。陈兆凤。刘文民,陈锋.付万贵。张庆中 江军,嵇彭,周永忠 王慧民.樊九林,万援朝。瞿武、宋培章.王明智,朱张顺。贾六亿.梁西伟,宋旭斌 裴继承,吕红娟,周吉.杨焕友。朱全生。林子钰,吴文琼 印东林。张成,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守仁、张胜利,刘长安。刘天宇 蒲耀年.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赵准华,张向东 王晓利。汪仁和,冯冠学 李凡飞。刘志强 阚文涛,赵怀东,陆鹏举.卢相忠.金鑫 白凤忠,胡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9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3、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5.0。4。5。0,7 6 0。5.6.0,6.9。1,1。9,1。2、9.2 1.9.2.2。10,2,1。10,2 2,11.1。1、13,2,4、13、4,1,13 4,3、13 4,5.15 1.1.15,3,1。15 3,4。17.3 1.17,4,1 17、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 6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写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在煤矿建设行业多年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十几年来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 工程划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程序.掘进工程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锚喷支护工程,砌块支护工程,支架支护工程.冻结施工工程.钻井井筒工程、防治水工程,井下安全构筑物工程,井下附属工程,井下铺轨工程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实践经验或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241号.邮编。2210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参加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兖矿集团济三煤矿。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 沈慰安、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葛仁国 陈文豹.张永城。饶崇俊,鲍巍超,李功洲。孔庆海.杜勇。孟凡良、钱会军、杨焕友.单卫雪.周吉,龚维东,袁兆宽,印东林,程志彬。朱全生 张彦 陈兆凤,刘文民、陈锋.杨开艮。付万贵,张庆中、周永忠,江军,张成、王慧民 樊九林、万援朝.主要审查人,张胜利.刘长安、刘天宇,蒲耀年,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赵准华,张向东,王晓利.汪仁和。冯冠学。刘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