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泵站更新改造设计13,1、一般规定13,1。1,泵站更新改造前,应开展下列工作。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评定泵站综合安全类别及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全类别,2。对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且未能解决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13,1、2。泵站更新改造设计时、应在调查了解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本情况 泵站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泵站规划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泵站设计标准、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等,13。1,3。泵站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 应按本标准第3,0,1条,第3.0,2条的规定确定.对于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等别。其中单座泵站的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其单座的分等指标确定。13 1,4,未达到地震设防要求的泵站.应按本标准第7、6节的规定采取加固处理措施 13。1、5。泵站更新改造后的主要参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泵站建筑物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应符合表13、1,5、1的规定,2、水泵装置效率.对于拆除重建泵站,不宜低于本标准第10 1.11条的规定、对于改造泵站。可适当低于本标准第10,1,11条的规定,但最多不宜低于相应规定值的5、3,泵站更新改造应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节能产品、主水泵设计工况效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超出标准规定范围或缺乏原型泵效率的主水泵,轴流泵或混流泵的模型泵效率应符合表13。1.5 2的规定、离心泵的泵段效率不宜低于83、4。主水泵应根据其使用条件不同,满足抗空化,抗磨蚀和耐腐蚀要求。设计工况下,主水泵空化余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130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