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泵站更新改造设计13。1、一般规定13 1,1,泵站更新改造前。应开展下列工作 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定泵站综合安全类别及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全类别、2,对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且未能解决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13,1.2,泵站更新改造设计时。应在调查了解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本情况。泵站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泵站规划复核 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泵站设计标准.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等,13、1,3,泵站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 应按本标准第3、0、1条、第3、0,2条的规定确定、对于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等别,其中单座泵站的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其单座的分等指标确定、13、1,4。未达到地震设防要求的泵站,应按本标准第7,6节的规定采取加固处理措施,13。1 5.泵站更新改造后的主要参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泵站建筑物完好率 设备完好率应符合表13。1 5.1的规定。2。水泵装置效率,对于拆除重建泵站,不宜低于本标准第10 1.11条的规定,对于改造泵站。可适当低于本标准第10,1.11条的规定、但最多不宜低于相应规定值的5.3 泵站更新改造应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节能产品、主水泵设计工况效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超出标准规定范围或缺乏原型泵效率的主水泵,轴流泵或混流泵的模型泵效率应符合表13,1,5、2的规定.离心泵的泵段效率不宜低于83 4,主水泵应根据其使用条件不同.满足抗空化,抗磨蚀和耐腐蚀要求、设计工况下、主水泵空化余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 130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