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泵站建筑物13,2 1.泵站建筑物更新改造方案,应根据安全鉴定的结论和复核结果,结合更新改造设备的布置和运行条件变化等因素。通过论证确定,13,2。2 更新改造后的泵房布置,防渗排水,稳定,变形.地基处理。建筑结构、噪声控制标准,耐火等级、安全及警示设施等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相关规定 对于原泵房存在严重渗透破坏、不均匀沉降等问题的,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泵房抗渗稳定性和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力不均匀系数不符合本标准第7,2节和第7.3节的规定时。应查明情况、通过复核计算。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进行加固处理,2。经复核计算渗透稳定不满足要求或地基出现渗透破坏的泵房、应根据地质情况。渗透破坏的类型和成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3,泵房布置形式及面积,应根据主机组及辅机、电气设备的布置及功能要求确定。13,2,3,多泥沙水源泵站取水建筑物的更新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取水口出现脱流时、应按本标准第8,2节的规定采取治导措施进行改造,2。当闸前淤积影响取水需要改造时 应对进水闸的布置形式及采取的工程措施进行分析论证。3 对于取水防沙效果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应增设沉沙池,13.2。4、更新改造后的进水建筑物应符合本标准第8、2节的规定 对于原前池及进水池水流紊乱或发生游涡,回流、环流等造成水泵进水流态差的,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前池进口前引渠的直线段长度不足导致前池及进水池中水流紊乱的,应采取措施改善流态,必要时改造方案应通过三维数值模拟计算分析或水工模型试验确定、2。当前池.进水池内发生漩涡,回流。环流导致水泵运行产生空化.振动,效率降低的.应查明原因 采取导流、整流或改变其几何形状和尺寸等改造措施.3。水泵进口直管段长度不足 进水管口淹没深度不够 悬空过高或吸入口流速过大等造成流态不良,导致水泵运行产生空化。振动 效率降低的。应按本标准第10、2节或第10,3节的规定采取整流、导流措施 对进水管或流道进行改造、改造时应注意采用组合式控涡设施消减导流墩尾部的次生旋涡,4.进水建筑物严重淤积的应进行清淤,13。2、5,更新改造后的出水建筑物应符合本标准第8 3节 第8,4节,第10,2节,第10 3节的有关规定 对于原出水建筑物存在下列问题的 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泵站出水流道因断裂而造成进气 漏水。密封不严.影响机组启动时抽真空 运行时出水量不足.危及堤防和泵站安全的,应分析原因 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2 对泵站出水管道,流道。有可能遭受水锤破坏而危及堤防或泵房安全的、应进行水锤分析,并结合其断流方式及设施、管道支承系统的改造方案.进行水锤防护设计、3,出水管道上的镇墩,支墩发生异常沉降、位移的 应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4,出水管道的强度 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5、出水池、压力水箱。不满足水流顺畅,稳定,水力损失小要求的.应进行专门的论证,并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6,出水建筑物受水流冲刷破坏。基础淘空、冻胀破坏的 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7 出水建筑物严重淤积的应进行清淤,13、2。6 对于原进出水池底板、翼墙等出现渗透破坏或发生异常沉降,倾斜。滑移的,更新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复核计算渗透稳定不满足要求或出现渗透破坏的进出水池底板、翼墙。应根据侧向绕流复核计算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改造措施。2.进出水侧翼墙发生异常沉降,倾斜,滑移时.应根据地基土和填料土的物理力学指标,翼墙破坏形式以及复核计算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13。2。7,泵站建筑物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破损或因局部破坏导致强度不足的,应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补强加固措施.补强加固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