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泵站建筑物13 2、1、泵站建筑物更新改造方案、应根据安全鉴定的结论和复核结果,结合更新改造设备的布置和运行条件变化等因素,通过论证确定,13.2 2、更新改造后的泵房布置、防渗排水.稳定。变形,地基处理,建筑结构。噪声控制标准。耐火等级。安全及警示设施等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相关规定 对于原泵房存在严重渗透破坏.不均匀沉降等问题的 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泵房抗渗稳定性和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力不均匀系数不符合本标准第7。2节和第7,3节的规定时,应查明情况、通过复核计算。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进行加固处理,2 经复核计算渗透稳定不满足要求或地基出现渗透破坏的泵房。应根据地质情况,渗透破坏的类型和成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 3,泵房布置形式及面积。应根据主机组及辅机.电气设备的布置及功能要求确定,13。2。3 多泥沙水源泵站取水建筑物的更新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取水口出现脱流时,应按本标准第8,2节的规定采取治导措施进行改造、2。当闸前淤积影响取水需要改造时、应对进水闸的布置形式及采取的工程措施进行分析论证.3,对于取水防沙效果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增设沉沙池 13。2。4.更新改造后的进水建筑物应符合本标准第8,2节的规定,对于原前池及进水池水流紊乱或发生游涡、回流、环流等造成水泵进水流态差的,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前池进口前引渠的直线段长度不足导致前池及进水池中水流紊乱的 应采取措施改善流态,必要时改造方案应通过三维数值模拟计算分析或水工模型试验确定,2.当前池.进水池内发生漩涡。回流,环流导致水泵运行产生空化 振动,效率降低的,应查明原因.采取导流。整流或改变其几何形状和尺寸等改造措施.3。水泵进口直管段长度不足、进水管口淹没深度不够 悬空过高或吸入口流速过大等造成流态不良,导致水泵运行产生空化 振动 效率降低的、应按本标准第10,2节或第10,3节的规定采取整流,导流措施,对进水管或流道进行改造。改造时应注意采用组合式控涡设施消减导流墩尾部的次生旋涡。4。进水建筑物严重淤积的应进行清淤、13 2、5、更新改造后的出水建筑物应符合本标准第8、3节、第8。4节,第10。2节 第10,3节的有关规定。对于原出水建筑物存在下列问题的,改造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泵站出水流道因断裂而造成进气,漏水,密封不严。影响机组启动时抽真空,运行时出水量不足、危及堤防和泵站安全的,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2。对泵站出水管道、流道.有可能遭受水锤破坏而危及堤防或泵房安全的、应进行水锤分析。并结合其断流方式及设施,管道支承系统的改造方案。进行水锤防护设计 3。出水管道上的镇墩。支墩发生异常沉降 位移的,应分析原因 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4。出水管道的强度、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5.出水池 压力水箱 不满足水流顺畅、稳定 水力损失小要求的,应进行专门的论证、并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6,出水建筑物受水流冲刷破坏、基础淘空。冻胀破坏的,应分析原因 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修复 加固或拆除重建.7.出水建筑物严重淤积的应进行清淤 13。2,6 对于原进出水池底板.翼墙等出现渗透破坏或发生异常沉降 倾斜,滑移的。更新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复核计算渗透稳定不满足要求或出现渗透破坏的进出水池底板。翼墙、应根据侧向绕流复核计算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改造措施、2.进出水侧翼墙发生异常沉降.倾斜,滑移时,应根据地基土和填料土的物理力学指标。翼墙破坏形式以及复核计算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13、2.7,泵站建筑物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破损或因局部破坏导致强度不足的,应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补强加固措施,补强加固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