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泵站更新改造设计13 1.一般规定13,1。1 泵站更新改造前,应开展下列工作 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SL。316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定泵站综合安全类别及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全类别.2。对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且未能解决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13,1,2 泵站更新改造设计时,应在调查了解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本情况,泵站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泵站规划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泵站设计标准,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等.13、1。3 泵站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本标准第3 0,1条.第3。0。2条的规定确定,对于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等别,其中单座泵站的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其单座的分等指标确定,13、1 4.未达到地震设防要求的泵站,应按本标准第7 6节的规定采取加固处理措施,13,1 5,泵站更新改造后的主要参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站建筑物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应符合表13,1、5.1的规定。2,水泵装置效率,对于拆除重建泵站,不宜低于本标准第10。1、11条的规定.对于改造泵站,可适当低于本标准第10,1 11条的规定.但最多不宜低于相应规定值的5.3 泵站更新改造应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节能产品 主水泵设计工况效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超出标准规定范围或缺乏原型泵效率的主水泵 轴流泵或混流泵的模型泵效率应符合表13 1.5 2的规定。离心泵的泵段效率不宜低于83,4.主水泵应根据其使用条件不同,满足抗空化.抗磨蚀和耐腐蚀要求。设计工况下.主水泵空化余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130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