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公共部分4 3。1。旅馆的公共设施包括大堂.总服务台,休息区、公共卫生间.行李寄存,乘客电梯厅 餐厅。宴会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歌舞厅,健身、水疗.游泳池等功能空间,这些配套的服务功能可根据旅馆的服务定位进行选项,本规范仅要求设置无障碍客房时,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流线的要求。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处理,4、3。2,本条为走道净宽的最低标准要求.一般而言,两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50m,1.80m、最窄处不得小于1、40m.单侧布置客房时 走道净宽应保证1 40m。1.60m,最窄处不得小于1。30m.4、3。3,本条依据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第4.1,11条综合考虑,将设置电梯条件定为 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建筑,至于电梯的配置包括电梯的台数 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与建筑布局方式、建筑层数,服务的客房数量等有关。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对于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改造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当条件不具备时、电梯设置的最低要求可改为4层及4层以上设乘客电梯.4、3 4 本条目的是方便使用者 清洁间可在大堂 门厅,区域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4,3,5、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厕所和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的要求。是与无障碍客房配套的设施,4,3、6、本条是保障旅馆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4、3,7,本条是对产生强噪声,振动并会在夜间营业的健身 娱乐场所布局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