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 公共部分4 3。1、旅馆的公共设施包括大堂,总服务台。休息区.公共卫生间,行李寄存 乘客电梯厅,餐厅 宴会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歌舞厅 健身,水疗,游泳池等功能空间,这些配套的服务功能可根据旅馆的服务定位进行选项、本规范仅要求设置无障碍客房时、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流线的要求、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处理。4 3.2.本条为走道净宽的最低标准要求、一般而言,两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50m,1。80m,最窄处不得小于1 40m,单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40m、1。60m、最窄处不得小于1.30m。4、3,3,本条依据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第4,1。11条综合考虑 将设置电梯条件定为,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建筑,至于电梯的配置包括电梯的台数、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与建筑布局方式,建筑层数 服务的客房数量等有关.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对于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改造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当条件不具备时。电梯设置的最低要求可改为4层及4层以上设乘客电梯、4、3.4,本条目的是方便使用者。清洁间可在大堂 门厅 区域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4,3,5。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厕所和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的要求。是与无障碍客房配套的设施,4,3。6 本条是保障旅馆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4,3,7。本条是对产生强噪声,振动并会在夜间营业的健身,娱乐场所布局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