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公共部分4。3,1,旅馆的公共设施包括大堂 总服务台.休息区 公共卫生间,行李寄存,乘客电梯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室 多功能厅 歌舞厅.健身,水疗、游泳池等功能空间 这些配套的服务功能可根据旅馆的服务定位进行选项.本规范仅要求设置无障碍客房时、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流线的要求。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处理。4.3、2,本条为走道净宽的最低标准要求。一般而言。两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 50m、1。80m、最窄处不得小于1 40m 单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40m、1,60m.最窄处不得小于1.30m.4、3,3,本条依据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第4.1,11条综合考虑,将设置电梯条件定为 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建筑。至于电梯的配置包括电梯的台数 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与建筑布局方式。建筑层数 服务的客房数量等有关。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 19号 对于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改造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当条件不具备时 电梯设置的最低要求可改为4层及4层以上设乘客电梯。4,3.4。本条目的是方便使用者、清洁间可在大堂,门厅 区域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4 3 5、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厕所和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的要求.是与无障碍客房配套的设施、4、3,6,本条是保障旅馆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4,3.7。本条是对产生强噪声、振动并会在夜间营业的健身.娱乐场所布局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