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水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含车渡,客渡,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以及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水路运输管理工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具体管理工作,未设立航运管理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 的水路运输具体管理工作由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安、工商 卫生和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实施本条例。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编制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五条.水路运输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水上安全管理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