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 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 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八条、市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 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