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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退出管理,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 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出借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 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 按合同约定处理 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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