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生产。经营医药的审批管理,第五条,国营医药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开办的审批程序是,先由开办单位填报申请、经市医药管理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医药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或。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再送长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最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开办医药零售经营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由市或所在县.市,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各生产。经营医药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经营范围,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医药零售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必须服从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的网点布局安排 企业停业.歇业,变更营业场地、应报医药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市、县。市 医药批发业务。必须由纳入国家计划的国营医药 药材站、公司.及所属的医药专业批发业务部门经营.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一律不准从事医药批发业务,第八条,对农村的医药批发供应、国营医药、药材站,公司.暂时延伸不到的边远地区.可委托当地有条件的供销社或医疗单位经营,经医药、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四级医药转批点、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办理委托手续.被委托单位只能从委托单位进贷。终止委托协议时、委托单位应及时收回委托协议书。取消其转批业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