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城市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保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有合法租赁关系的使用人,第四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和城市国有土地效益的发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第五条.拆迁人必须按本条例的规定 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合理安置、被拆迁人必须。从城市建设需要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拆迁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郊区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郊区县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并对拆迁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第八条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对在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