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第六十一条、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第六十二条.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格标准以及上下浮动比例.依据社会平均物价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和调整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时。有关部门应当听取群众意见,第六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部分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支出 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至少每季度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第六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六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 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 可以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并支付代办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