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第三条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第五条,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 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 推行物业管理,第六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市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民政,市政,园林、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项工作的组织.指导 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