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销售者,服务者的责任.第八条,销售者、服务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执行下列规定。一,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基本的经营条件、二,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商品与服务项目,不准经营、三。销售工业消费品,含进口商品 应有法定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检验合格证,未达到规定标准,仍有使用价值的非食用商品,可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处理品.降价销售、违反国家安全 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商品、必须及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四 销售工业消费品应有包括产地,厂名,产品性能,用法等内容的说明书,高档耐用电器商品还应附线路图,限时使用的商品应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 优质商品必须有标志 五。提供服务应当执行服务规范、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六 应有而未有注册商标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销售.七.刊播。设置。张贴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 允诺的条件必须兑现 不得进行欺骗性宣传,八、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经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准确计量、九,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定价。明码标价.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变相涨价.十,不得搭售商品,十一、消费者定购。定做 预约的商品和服务 必须依约履行.十二,实行全程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知识 回答询问.消费者选中的家用电器.可以通电验机、当面调试。并按照国家规定或经营者自定.实行包修 包换.包退制度、售出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附有经营者的识别标志或凭据 第九条.销售者、服务者应当接受和答复消费者的交涉 投诉.批评与建议,依法解决与消费者的权益纠纷、改进服务工作、应当接受和答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消费者组织和新闻机构的查询,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第十条,凡因出售商品,提供服务而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负赔偿责任.如属生产者 运输者 仓储者的责任。销售者和服务者应先向消费者赔偿 然后再向责任者索赔.第十一条、对违反第八条规定的销售者和服务者、工商行政,标准。计量,商品检验、物价,卫生.防疫。检疫等有关管理部门 应视情节轻重。责令赔礼道歉、修理、重作,更换或赔偿损失,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可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