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测绘成果。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没收测绘仪器及其设备,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或者收回测绘作业证件 一,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的,二、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单位擅自将承包的测绘项目分包的,三,未按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变更 重新办理和注销手续的。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测绘项目的名称,测绘内容和测绘方法从事测绘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测绘行为 扣押测绘仪器及其设备,限期补办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手续、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查在影视。互联网和各类出版物中或者在公共场所展示绘有中国版图示意图、或者加工,制作各种涉及中国版图示意图的地图图形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l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不如实提供是否已有适宜的测绘成果可以充分利用造成重复测绘的、二,明知已有适宜测绘成果可以充分利用却违法批准该测绘项目立项造成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的 三。发现测绘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未经测绘成果所有者同意.将其测绘成果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五.未经批准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