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受援人通过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法律援助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法律援助费用,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市社区工作站或者居民委员会不按规定出具经济状况证明或者弄虚作假的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指派的、二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不尽职责 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者擅自终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三.收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有前款第,三 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两倍的罚款。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事项不勤勉尽责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建议律师协会予以纪律处分.其他法律援助人员有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并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第五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