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九条、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三.预租的商品房,第三十一条,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得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二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第三十三条、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第三十四条,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第三十五条。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转租期间,转租人和接受转租人的权利 义务参照适用本条例有关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用于居住的、出租人不得从承租人转租收益中获取收益,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