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对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件的居住区进行治理。完善市政、公用和生活服务设施,使其达到实施物业管理的条件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