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黄泛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与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B37/T 4228-2020
  • 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山东省全氟己酮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 3642-2019
  • 菏泽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9年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DB37/T 4238-2020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潍坊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 DB3707/T 26-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菏泽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 DB3717/T 2-2020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第五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使用国家和省统一格式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