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丽水市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DB3311/T 130-2020
  • 湖州市公路沥青混合料拌和站建设规范 DB3305/T 119-2019
  • 宁波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元 DB3302/T 1088-2018
  • 丽水市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规范 DB3311/T 131-2020
  • 嘉兴市气象灾害快速评估技术规范 DB3304/T 030-2018
  • 温州市机关事务 生活配套服务运营管理规范 DB3303/T 022-2020
  • 湖州市营养健康村建设规范 DB3305/T 107-2019
  • 舟山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DB3309/T 67-2018
  • 丽水市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 DB3311/T 158-2020
  • 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2023年
第三章,补偿安置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本条例所称的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本条例所称的非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外的房屋、本条例所称的附属设施是指住宅用房附属的经认定合法的畜舍.门斗及建于宅基地以外的厕所等设施。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的可补偿安置面积,按照被拆迁人提供的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人因正当原因确实无法提供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未记载房屋建筑面积的.按照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可补偿安置面积、第二十四条 拆迁房屋需要价格评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拆迁补偿评估项目向社会公告,并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公开监督下从报名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产生一家评估机构,拆迁人应当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协议.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评估价格应当公示,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被拆迁房屋价格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和安置过渡用房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并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