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实体规则、第九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第十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施单处处罚也可以并处处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单处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单处或并处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并处处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一。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三 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五,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六,具有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安定 环境保护 经济秩序.情节较重或造成危害后果的。三 违法行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或上访的、四。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等群体利益的.五 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六。被处罚一定期限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七,对国家 省,市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具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同一违法行为设定了多种处罚的。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处罚 一.从重处罚适用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的罚款 二。一般处罚适用一般数额的罚款 三 从轻处罚适用较小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第十四条,法律,法规 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 在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第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 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二.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 三.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一般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以下确定。只规定最低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高罚款数额的,从重处罚一般按最低罚款数额的5倍以下确定 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的2倍以下确定,第十六条,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重情节 且不具有从轻情节的 应当按最高处罚幅度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应当按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从重.从轻情节的 应当综合考虑、根据主要情节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