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实体规则、第九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第十条.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施单处处罚也可以并处处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单处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单处或并处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并处处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一。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三 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五,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六,具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 公共安全,社会安定 环境保护 经济秩序。情节较重或造成危害后果的,三。违法行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或上访的,四,侵害残疾人 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等群体利益的。五、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六 被处罚一定期限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七.对国家,省,市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具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第十三条,除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同一违法行为设定了多种处罚的,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处罚,一。从重处罚适用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的罚款,二。一般处罚适用一般数额的罚款 三,从轻处罚适用较小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 在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 从轻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第十五条.除法律.法规 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二、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三.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 从轻处罚一般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以下确定 只规定最低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高罚款数额的.从重处罚一般按最低罚款数额的5倍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的2倍以下确定 第十六条。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重情节,且不具有从轻情节的、应当按最高处罚幅度实施处罚 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轻情节 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应当按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从重、从轻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 根据主要情节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