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侵占。破坏.非法转让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清退、赔偿损失 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其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的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限期搬迁或者拆除。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责任人由上级机关或者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第二十九条.教育。规划,国土资源 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中从事学校教育用地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学校用地遭受损害的.其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