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门店招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者有关技术规范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临街店面经营者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 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二。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进入查封的施工现场继续施工 不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利用楼道 阳台 屋顶等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从车辆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的,处二十元罚款。二、驾驶摩托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三。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三十元罚款,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二,不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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