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当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的生活,卫生 文化 体育 教育 娱乐设施建设、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有条件的地方适时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第五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 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配建配备适于老年人生活使用的设施设备、所建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所配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备。安全辅具质量标准要求、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老旧住宅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鼓励,支持已经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第五十二条、专门为老年人建设的居住建筑或者居住社区,应当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满足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等基本要求,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