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淘汰排气污染严重的助力车等交通工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助力车牌证,已经核发牌证的助力车可以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报废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七十六条、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个体和承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交通肇事逃逸防范查处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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