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婚前保健、第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工作.全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制度 第七条、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到妇幼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婚检单位,进行婚检,获得婚检单位出具的婚检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后 方可办理结婚登记,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婚检,在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指定婚检单位、应当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八条,从事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分别设置男、女婚检室、配备相应的常规和专科检查设备,二,有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 女婚检医师和技术人员。第九条、从事婚检应配备的设施,婚检项目及操作规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予以公布,从事婚检的单位和医务人员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十条。申请结婚的男女经婚检.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暂缓结婚 一,指定传染病 二.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第十一条、经婚检单位复查、传染病已脱离传染期以及精神病临床治愈后的.凭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可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二条、经婚检,对诊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提出不宜生育的书面医学意见,男女双方应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第十三条。婚检单位不能确诊的 应告知接受婚检的人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科医院进一步确诊、接受婚检的人,对婚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科医院进一步检查,也可以向当地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第十四条,婚检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财政部门会同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对边远贫困地区或者交费确有困难的公民,应当给予减免 减免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