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并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资金投入体制.逐步增加投入、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对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第三条,县。含县 县级市。省辖市的区 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织母婴保健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组织.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母婴保健工作,公民应当自觉履行,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第五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省逐步推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