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交通安全责任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公开办事制度。重要交通信息发布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对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应当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改进.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收到检举 投诉后 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凡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举报人、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 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志愿者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的各项必要支出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禁止任何国家机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禁止将罚款数额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拨付经费挂钩 禁止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绩效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在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费用和收缴的罚款,应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审计、监察,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自动监控设施或者照相.摄像方式取得的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应当采取合法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查看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免费提供.不得拒绝.第五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职责。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 协调相关部门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改 受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单位的资质管理。依照职能划分负责公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城市道路及其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保障城市道路畅通有序,农业 农业机械 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拖拉机的登记、检验,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资质管理和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拖拉机教练员和考试员考核制度 负责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审验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 道路上设置的或者流动使用的自动监控设施以及机动车的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定,第五十六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及时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教育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义务 一,确定专人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车辆的使用 保养、维修,报废制度.依法办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二.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建立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 第五十八条,客运站与客运业主签订进站经营合同时。应当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客运站和客运业主应当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和出车前后的检查,在山区和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每个班次还应当对转向器。制动器、传动系,悬挂系.灯光、轮胎等主要机件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营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路客运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客运单位和客运业主,应当发出整改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第五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承修损坏车辆时,应当登记修理人的身份证明,车辆号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记录外观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度、登记资料至少应当保存六个月,发现有交通事故逃逸嫌疑的车辆。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六十条、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通过电子信息卡等方式记录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处罚的执行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等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查询系统.为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相关组织免费查询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