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医疗事故的处理。第二十二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医疗事故的补偿标准是.一级医疗事故 死者生前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并有直接抚养人口的为三千元、死者生前虽系主要劳动力 但无直接抚养人口的为二千五百元 死者系未就业的青少年。儿童或需他人赡养的老人的为一千五百元、二级医疗事故。病员系家庭主要劳动力的为二千五百元,其他病员为二千元。三级医疗事故,一千元。医疗事故补偿费 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及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第二十三条 病员或其家属领取医疗事故补偿费时 必须由医疗单位,病员或其家属共同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交医疗单位,病员所在单位,病员或其家属和卫生行政部门保存,第二十四条、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病员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产妇死亡留有活婴的,由其家属接受出院。无家属的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出院。病员在医疗单位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 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单位处理,处理后书面通知家属或其单位、尸体存放费和处理费由病员一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 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员。医疗单位应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 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 警告。记过 记大过,降级 降职 第二十六条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依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 乡村医生所造成的医疗事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等级.情节.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 除责令其给病员或病员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外 可以处一年以内的停业或吊销其开业执照 第二十八条.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发生的医疗事故 由其带教医师负责、如事故属于个人擅自所为造成的,由造成事故的本人负责 接受进修 实习单位应将事故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转交其派出单位处理。研究生。进修生 实习生发生医疗事故需支付给病员或家属补偿费及增加医疗费用的、由接受进修,实习单位和派出单位各付一半,第二十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 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 致使病员死亡 情节恶劣已够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医疗单位的财产和工作秩序 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民主权利和工作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借口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违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