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超导回旋加速器 电磁学有限元分析通用规程 DB34/T 3592-2020
  • 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体育场馆服务 基本要求 DB34/T 3594-2020
  • 安徽省桥梁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8-2020
  • 安徽省双主梁钢板组合梁桥设计与施工指南 DB34/T 3676-2020
  • 安徽省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 DB34/T 3679-2020
  •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4年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编码规范 DB34/T 3683-2020
  • 安徽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DB34/T 3655-2020
  • 安徽省智慧城市 政务云机房迁入管理规范 DB34/T 3681-2020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出租人 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取得房屋管理权的管理人.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且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三十四条,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按照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13日公布的、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67号 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