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第六条 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第七条,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为主要原因所致的事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责任事故,一,对急。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拒绝或延误救治 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延误和失去有效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二 诊疗护理工作中.擅离职守 工作失职,贻误诊治或抢救有效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诊治工作中。明知病情疑难或应用新技术 新疗法不请示上级医师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盲目处理,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请示。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四,手术治疗中开错病人。开错部位.摘错器官 违反手术制度,术前不讨论研究 准备工作不完善.术中粗暴 不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以导致重要器官.血管.神经损伤,造成不良后果者 或将纱布 器械等异物遗留体内,需重新实施手术的.五。护理与治疗工作中。不按规定交接班。查对错误 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六,麻醉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用错麻醉药或用药过量 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 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 婴儿不良后果的,八,在检验、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输血 输液等工作中,不负责任、丢失标本的。错报结果.拍错部位、延误治疗.配错血液。治疗过量。窥镜检查误伤组织器官.以及发生其它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诊治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使用规定。开错处方。用错药或滥用麻醉,剧毒、限剧药品 造成不良后果的.十.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 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违反特殊管理药品有关规定、或制剂含量错误。制剂不纯,消毒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发现医生处方有重大错误未提出校正,仍然照方配发.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一,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不符合要求的器械。药品 敷料 输血、输液用的器材.而造成严重感染导致不良后果的,第八条,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在诊断,治疗 护理工作中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 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所致功能障碍的事故,第九条、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下列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按程度的不同,分成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按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按卫生部发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