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第六条,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第七条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为主要原因所致的事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定为责任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拒绝或延误救治。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延误和失去有效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二、诊疗护理工作中 擅离职守.工作失职,贻误诊治或抢救有效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三,诊治工作中。明知病情疑难或应用新技术,新疗法不请示上级医师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盲目处理 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请示、报告后 不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四,手术治疗中开错病人,开错部位 摘错器官。违反手术制度,术前不讨论研究,准备工作不完善.术中粗暴,不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以导致重要器官,血管.神经损伤,造成不良后果者,或将纱布,器械等异物遗留体内、需重新实施手术的 五。护理与治疗工作中。不按规定交接班 查对错误。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麻醉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用错麻醉药或用药过量 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 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婴儿不良后果的 八.在检验 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输血,输液等工作中。不负责任.丢失标本的 错报结果,拍错部位.延误治疗 配错血液.治疗过量 窥镜检查误伤组织器官,以及发生其它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九,诊治用药过程中 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使用规定,开错处方.用错药或滥用麻醉,剧毒,限剧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十.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 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违反特殊管理药品有关规定,或制剂含量错误,制剂不纯、消毒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发现医生处方有重大错误未提出校正.仍然照方配发。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一 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不符合要求的器械,药品。敷料、输血。输液用的器材。而造成严重感染导致不良后果的。第八条。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在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中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所致功能障碍的事故,第九条,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下列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按程度的不同。分成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按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按卫生部发布的 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