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016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体检质量控制规范 DB45/T 2135-2020
  • 梧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 2023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影响和登录广西的热带气旋 DB45/T 2154-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公园服务规范 DB45/T 2162-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DB45/T 679-2017
  •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45/003-2015
  • 《南宁市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南宁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五条》 南建质安[2014]21号
  • 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 2016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 DB45/T 2150-2020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当事人提供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向有关单位收集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三 走访、询问知情人。四 责令当事人改正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时,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予以协助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认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作亲子鉴定、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二 规避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三,婚外生育子女的,经鉴定.属于违法生育的.鉴定费由当事人承担,第三十八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 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 注销已领取的证书,已发放的奖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不予收回。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