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 市直各企业.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3日、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引才用才环境 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流动,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人才特区的决定,南发.201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安家费补贴发放的标准及资格条件、一。列入我市引才目录。符合下列条件。与我市 含市 县、城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签订劳动合同达5年及以上。以下各项类同。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2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以下各项类同.1、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根据我市工业发展规划确定或适时调整.以下各项类同、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才,2,在国内500强企业或省级以上大型名牌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 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 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并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3 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或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等学校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二,列入我市引才目录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1。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任过副总经理 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 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并担任副总经理 或相当于 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2.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才.3,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4、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城建 规划,环保,国土 交通 园林 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 林.牧、渔业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三、列入我市引才目录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0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2,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或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学校工作。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3.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 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四,其他情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的特殊引才情形.人才资格条件及安家费补贴标准等按特殊情况办理.二 人才安家费申报办理程序,一、发布目录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根据全市重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紧缺程度、按年度编制我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通过市级主要媒体面向社会发布,二.补贴申请,市级.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我市引才目录以及引进的人才资格条件、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市本级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三。经费审批、市人社局对市本级单位上报的人才安家费申请材料审核后 将拟享受安家费待遇的人员名册报市委人才办征求意见 并按规定提出安家费补贴发放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人才安家费补贴经费划拨至市人社局账户,由市人社局负责将款项转拨到用人单位发放、县,区,开发区人才安家费审批拨付方式可参照市本级执行,四。工作监管,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市国资委。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委 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建立人才安家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人才安家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 区、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对人才安家费的管理 五。违规处理、人才安家费补贴必须严格管理 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经费 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追回违规所得,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其今后申报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不再审核、对相关责任人按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人才安家费补贴经费来源及支付、人才安家费补贴所需经费、含企业单位人才,列入财政预算。按人才所在单位的属地关系,以行政隶属或注册地和纳税地划分,由各级财政承担、市本级单位人才安家费补贴经费支出由市本级财政支付,四。其他,一。本规定适用于新引进的人才、现有人才。存量人才,不再适用本规定.二,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三.引进的人才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 按实际年限停止发放安家费补助.四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六,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南发、2000,26号、中关于人才安家费补贴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依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