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定额 DB62/T 2987.3-2019
  •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8年
  • 甘肃省户用生物质燃料供热应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DB62/T 2874-2018
  • 甘肃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3-2017
  • 甘肃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DB62/T 2990-2019
  • 甘肃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2004年
  • 甘肃省无干扰地岩热供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4-2018
  • 甘肃省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能效测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2-2018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 甘建建[2018]565号
  • 甘肃省土墙无立柱装配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程 DB62/T 2313-2019
第五章。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第三十条.信访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有权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二。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转办,交办机关。转办,交办机关认为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应当退回承办机关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三,对转办.交办不当的信访事项.接收机关应当在收到转交的信访事项之日起5日内附上书面理由退回转办。交办机关.第三十一条、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在信访事项办结时限内 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 书面答复意见应包括下列事项.一.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二,办理机关对事实的认定,三。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四、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五、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寻求救济的法定途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对于以下信访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有权处理机关办理的。由主办机关集中相关办理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二,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 对其代表人作出书面答复,三,咨询,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可以口头告知,答复 四 因信访事项内容或者信访人的姓名 名称。住址 联系方式不清等原因无法告知,答复的、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决定不服需要申请复查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信访人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持处理决定书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抄送原办理机关,二,复查后.确认原处理决定正确的,复查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并在复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复查决定书,并告知原办理机关。三、复查后.确认原处理决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复查机关可以退回原办理机关重新办理,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 并告知信访人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 并抄送原复查机关和办理机关,第三十五条、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后,信访人应当履行已经生效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但应当对信访人做好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一.信访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申请的 二。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信访事项的。第三十六条、国家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召开信访当事人座谈会、信访听证会等形式,调查了解事实,听取社会评议,沟通信访当事人的意见,促进信访事项的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属于控告。检举的信访事项不得召开信访当事人座谈会 信访听证会 第三十七条,上级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对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提出督办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收到督办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