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应当依法向有权处理其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 复议。仲裁、调解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受理机关应当引导信访人按诉讼,复议,仲裁,调解程序向相应的机关或者组织提出,第二十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应当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住址 联系方式和基本事实、理由及明确要求.申诉。控告、检举的。应当写明被申诉。控告.检举人的姓名、单位,地址和事实。证据 线索。走访反映情况。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到有关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提出信访事项、反映共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 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确需走访反映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访事项、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者的信访事项,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受委托人向国家机关提出信访请求时。应当出示信访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者通过的决议 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二.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 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三.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四,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和行政.司法行为的意见、批评、五、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终结或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决定,裁定、调解的申诉。六。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七.依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建议以及法定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咨询.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对其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四,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五。对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 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六,对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社区 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七。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相关法律适用,法律程序问题的咨询。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三,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四.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不服 依法提出的申诉,五,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诉.六、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专门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转交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七 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相关法律程序问题的咨询。二,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 建议和批评 三 不服人民检察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的申诉,四 对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 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五 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违法.失职行为的举报,控告或者申诉,六,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管教场所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 控告或者申诉.七,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转交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八,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六条。信访事项除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受理,一、对属于本级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该机关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二。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负责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如信访人同意,接收机关应当自接收之日起5日内转交有权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家机关。三.对涉及几个国家机关职责的信访事项.由首先接收的机关与所涉及的其他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或者职责不清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决定受理机关,四.有权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家机关已经分立.合并。撤销的 信访事项由继续履行其职责的国家机关受理.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人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一,依照法律程序正在审理之中的。二,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到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国家机关及相关国家机关报告 并迅速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第二十九条。工作时间以外.国家机关的值班人员遇到突发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国家、集体,公民安全的信访事项 应当及时向本机关的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