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访人、第七条、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信访人的来信和来访材料.资料.不得刁难 压制,歧视.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八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涉及自身,他人或者公共合法权益的事项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投诉请求 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四。询问 了解信访法律,法规.制度和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五.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六 依照规定程序。要求处理,答复其信访事项或者提出复查、复核和听证其信访事项的申请。七 向受理或者办理机关查询其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及结果 八,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回避请求,九、要求对个人信息以及隐私保密.十,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冲击,围堵国家机关 拦截车辆 阻断交通。二 煽动。雇佣,胁迫他人进行信访活动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三.不履行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政策的处理决定,无理反复走访或者滞留上访,四,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国家机关或者信访接待场所 五 侮辱,威胁,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