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24年
  • 福建省城乡规划法全文
  • 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规范 DB35/T 1921-2020
  • 福建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振动测量和评价 DB35/T 1936-2020
  • 福建省地面移动机器人视觉系统成像性能检测方法 DB35/T 1920-2020
  • 福建省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非正版) DBJ 13-25-2018
  • 福建省煤矿企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DB35/T 1189-2019
  • 福建省江河流域及城镇区域面雨量等级 DB35/T 1895-2020
  •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 2021年
  • 福建省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318-20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保证正确,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维护和监督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省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省土地监察工作,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经地区行政公署,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监察队,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察工作、第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及其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法律.法规 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及其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干扰,阻止,第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监察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监察行为.土地监察实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制度 案件举报制度和土地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地监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土地监察水平、第六条.土地监察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 遵循依法,及时 准确的原则、第七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报告辖区内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以及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第八条,土地监察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