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政府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及时制定和发布本市工资水平宏观指导政策、用人单位根据政府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 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第四条 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和区,县人事部门按照职责 依法对本市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资支付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行为提出意见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支持和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