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法律 法规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第八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 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四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五、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第十五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二。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三。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的,第八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一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或者以货币形式.其他物品替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安排专门人员,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将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二,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对从业人员告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未执行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绝执行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第九十四条 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未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未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 予以关闭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歌舞厅 影剧院,体育场 馆 宾馆,饭店.商 市,场,旅游区 点,网吧等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导致对发生事故的过错无法查明的。生产安全事故认定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事故、第九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