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法律援助的申请 受理和审查。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公示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和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等信息。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本机构网站公示法律援助条件 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第二十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国家没有规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事项发生地,申请事项处理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按规定都可以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或者所在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转交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于三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将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提供给法律援助机构、第二十二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四。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代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但是应当提供与所符合条件相关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一。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四、残疾且无固定收入的,五.老年且无固定收入的,六,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七 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 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八,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九 学生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十一 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十二 依照国家规定,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法律援助申请由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 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申请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 第二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且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接受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清单,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再进行审查。一,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况的 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发现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八条,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司法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告知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需要.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代为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受委托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将法律援助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送达法律援助机构 决定开庭审理的,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外,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达法律援助机构,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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