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 第四十六条、查封 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 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 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 应当坚持统一资产处置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七条、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应当只对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查封。对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与涉案金额相当的其他财物、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的。可以予以整体查封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第四十八条,对自动投案时主动提交的涉案财物和权属证书等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接收。如实登记并出具接收财物凭证,根据立案和侦查情况决定是否查封.扣押,冻结.第四十九条,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但是可以轮候查封.冻结。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财物。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五十条 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必要时 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第五十一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公安机关应当如实登记.妥善保管、随案移送、并与人民检察院及时交接,变更法律手续,在查封 扣押 冻结涉案财物时,应当收集、固定与涉案财物来源.权属,性质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并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或者依法不移送的实物 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第五十二条.涉嫌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关系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 及时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 可以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 估价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被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 一.涉嫌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二.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三。案件需要变更管辖的 四、可能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益的 五.可能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其他不宜返还的,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立即解除对涉案财物的查封 扣押、冻结措施,并及时返还有关当事人 一,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返还的,第五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三.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四 他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上述财物的.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虚假交易等方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隐瞒。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一,重大的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三,涉嫌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逃匿.死亡.导致案件无法适用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继续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