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 第四十六条,查封 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 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 扣押,冻结 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应当坚持统一资产处置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 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七条.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应当只对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查封.对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 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可以查封 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与涉案金额相当的其他财物 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的、可以予以整体查封,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第四十八条.对自动投案时主动提交的涉案财物和权属证书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接收.如实登记并出具接收财物凭证、根据立案和侦查情况决定是否查封、扣押,冻结,第四十九条,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冻结。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财物、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五十条,对不宜查封。扣押 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 第五十一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公安机关应当如实登记,妥善保管 随案移送。并与人民检察院及时交接,变更法律手续,在查封,扣押 冻结涉案财物时,应当收集,固定与涉案财物来源,权属,性质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并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或者依法不移送的实物,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第五十二条,涉嫌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 对有证据证明权属关系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及时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可以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 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被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一.涉嫌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二,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三.案件需要变更管辖的,四。可能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五、可能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六。其他不宜返还的、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行处理的以外 应当立即解除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及时返还有关当事人,一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返还的、第五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 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三 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四、他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上述财物的.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虚假交易等方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一、重大的走私、金融诈骗 洗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三。涉嫌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逃匿,死亡,导致案件无法适用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继续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