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第四十六条.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 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 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 冻结 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应当坚持统一资产处置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七条,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应当只对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查封,对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 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与涉案金额相当的其他财物,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的,可以予以整体查封、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第四十八条,对自动投案时主动提交的涉案财物和权属证书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接收、如实登记并出具接收财物凭证。根据立案和侦查情况决定是否查封。扣押 冻结 第四十九条,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冻结.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财物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 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第五十一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公安机关应当如实登记、妥善保管。随案移送、并与人民检察院及时交接,变更法律手续。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时.应当收集,固定与涉案财物来源,权属。性质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并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或者依法不移送的实物。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第五十二条 涉嫌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关系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及时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 可以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开具发还清单.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被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返还,一、涉嫌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二。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三,案件需要变更管辖的.四。可能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五,可能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六,其他不宜返还的,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立即解除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及时返还有关当事人,一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应当返还的.第五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查封,扣押 冻结.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三,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四 他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上述财物的.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虚假交易等方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 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隐瞒,构成犯罪的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 重大的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三 涉嫌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洗钱犯罪的单位被撤销 注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逃匿 死亡。导致案件无法适用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 公安机关可以继续调查 并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