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惩戒 第三十五条,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 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 徇私枉法、四 刑讯逼供、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检察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 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 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三十六条 检察官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第三十八条,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