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放水试验技术要求F、0、1、放水试验前应编制放水试验设计,设计中应确定试验方法 各次降深值、放水延续时间和放水量、放水量应与矿坑最大排水能力相适应,应能使矿区范围观测孔产生水位降深达到矿山开采设计水位降深的20、以上,放水试验设计应由专业防治水单位承担.并应由矿山防治水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F、0,2。放水试验工程应包括放水巷.放水硐室,放水钻孔、观测孔 排水系统。水位、水量监测系统等,F、0 3。放水试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应固定人员 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排水线路和供电设施 F,0 4。放水方式可分为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地面直通式放水孔放水及井下巷道底板垂直放水孔放水,放水钻孔泄水点群位置应集中,放水孔终孔口径不宜小于91mm.放水孔应装设带有闸阀及压力表的孔口管,当含水层水压高及水量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时 放水孔施工过程中应加装防喷减压装置.F,0 5 采用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时。其放水硐室距含水层的安全距离应根据隔水层的稳定性 水压大小。以及含水层和隔水层界线控制的准确程度确定,隔水层稳定.岩层坚固、含。隔、水层界线位置较准确时 可根据水压大小采用15m,30m的安全距离 隔水层不稳定。含 隔 水层界线位置不准确时。应根据含,隔、水层界线可能变动的范围 加大其安全距离。F 0 6、放水前,应在同一时间对地表。井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涌水量 水温和水质进行1次统测,F。0 7.放水试验延续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 试验延续时间不宜少于10d.15d。观测时间间隔应满足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放水工程中心区域的水位或水压应与涌水量同步观测.F,0.8、观测数据应在观测当日登入台账、并应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F、0,9.放水试验结束后、应在2周内进行资料整理、并应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