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放水试验技术要求F,0 1。放水试验前应编制放水试验设计、设计中应确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放水延续时间和放水量.放水量应与矿坑最大排水能力相适应,应能使矿区范围观测孔产生水位降深达到矿山开采设计水位降深的20.以上.放水试验设计应由专业防治水单位承担,并应由矿山防治水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F,0 2,放水试验工程应包括放水巷.放水硐室,放水钻孔,观测孔,排水系统 水位。水量监测系统等。F,0、3 放水试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应固定人员 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排水线路和供电设施。F、0。4,放水方式可分为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地面直通式放水孔放水及井下巷道底板垂直放水孔放水。放水钻孔泄水点群位置应集中,放水孔终孔口径不宜小于91mm,放水孔应装设带有闸阀及压力表的孔口管.当含水层水压高及水量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时、放水孔施工过程中应加装防喷减压装置,F。0.5。采用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时,其放水硐室距含水层的安全距离应根据隔水层的稳定性,水压大小。以及含水层和隔水层界线控制的准确程度确定.隔水层稳定 岩层坚固 含 隔.水层界线位置较准确时,可根据水压大小采用15m,30m的安全距离 隔水层不稳定 含 隔,水层界线位置不准确时 应根据含。隔 水层界线可能变动的范围。加大其安全距离、F,0、6 放水前.应在同一时间对地表。井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 涌水量。水温和水质进行1次统测.F,0,7 放水试验延续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 试验延续时间不宜少于10d,15d、观测时间间隔应满足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放水工程中心区域的水位或水压应与涌水量同步观测。F,0.8。观测数据应在观测当日登入台账,并应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F、0,9.放水试验结束后 应在2周内进行资料整理.并应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