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 放水试验技术要求F.0,1,放水试验前应编制放水试验设计。设计中应确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放水延续时间和放水量,放水量应与矿坑最大排水能力相适应 应能使矿区范围观测孔产生水位降深达到矿山开采设计水位降深的20 以上,放水试验设计应由专业防治水单位承担,并应由矿山防治水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 F,0、2。放水试验工程应包括放水巷。放水硐室,放水钻孔,观测孔,排水系统.水位,水量监测系统等,F,0,3,放水试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应固定人员。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 排水线路和供电设施,F。0、4、放水方式可分为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地面直通式放水孔放水及井下巷道底板垂直放水孔放水,放水钻孔泄水点群位置应集中。放水孔终孔口径不宜小于91mm 放水孔应装设带有闸阀及压力表的孔口管、当含水层水压高及水量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时、放水孔施工过程中应加装防喷减压装置 F。0 5.采用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时,其放水硐室距含水层的安全距离应根据隔水层的稳定性、水压大小,以及含水层和隔水层界线控制的准确程度确定、隔水层稳定。岩层坚固,含 隔。水层界线位置较准确时 可根据水压大小采用15m 30m的安全距离.隔水层不稳定,含.隔 水层界线位置不准确时。应根据含.隔。水层界线可能变动的范围。加大其安全距离 F 0。6。放水前,应在同一时间对地表、井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涌水量。水温和水质进行1次统测,F,0。7.放水试验延续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 试验延续时间不宜少于10d,15d。观测时间间隔应满足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放水工程中心区域的水位或水压应与涌水量同步观测.F 0.8。观测数据应在观测当日登入台账,并应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F 0.9、放水试验结束后 应在2周内进行资料整理,并应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