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井下避水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6。5,1。当矿区内有多个相对独立的矿体,矿体间存在相对隔水的岩层或相对简单的水文地质区段,拟采用避水工程防水时,应进行避水工程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6,5、2,勘探工作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位置关系.2 应查明避水工程与主要含水层的安全距离。3,应能为巷道 硐室。防隔水矿、岩,柱的布置和留设提供依据。6。5 3,勘探宜采用下列手段和方法,1,水文地质勘探宜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监测。放水试验、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手段.2,宜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6.5 4 勘探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垂直隔水层走向布置勘探线 勘探线网度可与探矿网度一致、当隔水岩层规模较小时,网度应加密.勘探剖面条数不应少于3条。2.井下物探宜按20m,10m网度探测.应覆盖巷道全空间,应包括巷道两帮、顶板、底板以及工作面前方 探测深度应控制到越过隔水层与含水层边界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3、每条勘探剖面宜设3个.7个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 超前工作面探水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 应探明含水层的边界,6,5、5,井下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巷道掘进过程中,无法确定导水破碎带,主要含水层位置时 应用井下物探初步确定导水破碎带 岩溶裂隙的位置.规模等,2,可根据地质条件选用电法,电磁法、地震物探等地面物探方法或井下瞬变电磁法.隧道反射成像超前预报系统TRT6000或隧道地震波预测TSP等超前探测物探方法。并应布置钻孔对物探资料进行验证 6,5、6,井下水文地质钻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每个钻孔应进行简易放水试验 应测定流量与水压 空间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符合井下放水试验要求的钻孔、应装好压力表 并应作为井下放水试验的放水孔或观测孔。6。5,7、当需验证与疏干和防排水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关系。验证拟采矿体各中段地下水流动量.静储量时,可开展局部坑道放水试验、局部坑道放水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立局部坑道放水试验观测网,观测孔的布置应全面覆盖拟查区的整个空间区域,2,放水量应根据矿坑实际排水能力设定,3.放水试验应采用钻孔放水的方式。放水孔应有闸阀控制流量 6,5、8,避水工程勘探报告应阐明隔水层性质。含水层边界 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距离,并应提出矿体安全开采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