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井下避水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6.5、1。当矿区内有多个相对独立的矿体 矿体间存在相对隔水的岩层或相对简单的水文地质区段、拟采用避水工程防水时、应进行避水工程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6,5.2 勘探工作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位置关系,2.应查明避水工程与主要含水层的安全距离 3。应能为巷道,硐室 防隔水矿。岩.柱的布置和留设提供依据、6 5 3.勘探宜采用下列手段和方法,1。水文地质勘探宜采用井下物探。钻探 监测,放水试验,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手段,2,宜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6、5、4 勘探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垂直隔水层走向布置勘探线。勘探线网度可与探矿网度一致 当隔水岩层规模较小时。网度应加密.勘探剖面条数不应少于3条,2、井下物探宜按20m.10m网度探测,应覆盖巷道全空间。应包括巷道两帮。顶板,底板以及工作面前方.探测深度应控制到越过隔水层与含水层边界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3,每条勘探剖面宜设3个,7个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含水层不小于10m,超前工作面探水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应探明含水层的边界、6、5.5,井下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巷道掘进过程中 无法确定导水破碎带,主要含水层位置时、应用井下物探初步确定导水破碎带 岩溶裂隙的位置。规模等.2 可根据地质条件选用电法,电磁法.地震物探等地面物探方法或井下瞬变电磁法.隧道反射成像超前预报系统TRT6000或隧道地震波预测TSP等超前探测物探方法.并应布置钻孔对物探资料进行验证,6,5,6、井下水文地质钻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每个钻孔应进行简易放水试验 应测定流量与水压。空间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符合井下放水试验要求的钻孔 应装好压力表,并应作为井下放水试验的放水孔或观测孔 6 5,7,当需验证与疏干和防排水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关系,验证拟采矿体各中段地下水流动量,静储量时,可开展局部坑道放水试验。局部坑道放水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立局部坑道放水试验观测网,观测孔的布置应全面覆盖拟查区的整个空间区域。2、放水量应根据矿坑实际排水能力设定.3 放水试验应采用钻孔放水的方式、放水孔应有闸阀控制流量 6、5。8,避水工程勘探报告应阐明隔水层性质 含水层边界,拟采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距离,并应提出矿体安全开采的界线